(113學年度以後入學之"僑生"及"外籍生"適用112學年度之規定)
113學年度(含)以後大一覺之教育獎學金 (適用於113~114學年度以後本國籍入學新生)
1、大一上、下學期期末考週各發放獎學金2萬元。
2、大二上學期期中考週發放2萬5千元。
1、 大一上學期: (1)入學時完成註冊繳費程序。 (2)須參與服務時數二十五小時。 2、大一下學期: (1)開學時完成註冊繳費程序。 (2)大一上學期最低修課學分數達十六學 分以上,且學業總平均八十分以上、無 任何一科不及格含各科到課率(公假及喪 假視同到課)達八成以上。 (3)須參與服務時數二十五小時。 3、大二上學期: (1)開學時完成註冊繳費程序。 (2)大一下學期最低修課學分數達十六學 分以上,且學業各學期總平均八十分以 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含各科到課率 (公假及喪假視同到課)達八成以上。 4、大一新生經由大學甄選入學制入學並完成註冊程序者: (1)繁星推薦錄取並註冊者,加發3萬元獎學金及提供大一上、下學期四人房型住宿免費。 (2)申請入學填選本校為第一志願錄取並註冊者,加發2萬元獎學金及提供大一上、下學期四人房型住宿免費。。 (3)本項獎學金每學年開學一個月內由招生發展中心提供名單並專簽經校長核可後,由書院教育處於開學兩個月內完成獎學金發放。 5、高中職優秀獎學金 (1)優秀才能獎學金:於高中(職)在學期間參與國際或全國性藝術展演、競賽、科展獲獎者,入學時可申請優秀才能獎學金1萬元。 (2)運動績優獎學金:於高中(職)在學期間代表國家參加體育國際正式比賽,入學時可申請運動績優奬學金1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