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至大四學生且合於下列資格: 1.全戶年收入低於70萬以下(含父母及學生本人) 2.25歲以下,且前學期學業成績及格者 3.已領取軍公教子女補助及低收入就學補助者不得申請 請每年9月25日前申請.備全戶所得清單及財產清單,(採計父母及學生本人,,兄弟姐妺不計) 研究生請申請研究生獎助學金 ,,可洽各系所助理,或教務處,圖資處,及生輔組